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与代销理财产品的规范标准和销售流程》(银协发〔2015〕52号)等文件规定,我行进一步规范合格投资者、私人银行客户、境外个人等客户相关要求,自2018年10月27日起上述三类客户在我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代理推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需根据系统提示在我行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欢迎您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热线95533及我行营业网点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投资理财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